拆迁两万多平!温州最新公路拆迁规划!

2024-09-13 03:14

  上瓯公路工程是省重点工程,起点于上塘环城北路经中塘上跨中塘排洪通道,终点位于瓯北园区大道与104国道交叉处,全长12.24公里,建设里程全长10.56公里,按照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,路基宽32米,其中隧道3座总长5761米,桥梁6座总长457米,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/小时,采用双向6车道。工程涉及3个镇街13个村,总用地558亩,建设工期36个月,总投资19.85亿元。

  2、应安置房屋面积与“空翻”部分建筑面积,按综合成本价4200元/平方米计算。“空翻”部分建筑面积,即应安置面积减去原合法房屋建筑面积部分。

  3、安置房最终价格待被安置人认购确定后,在协议签订价格的基础上根据该安置房套型的层、朝向以及区位等因素增减确定;交付时的最终建筑面积以县房屋登记部门测量审核结果为准。

  被征收人按10万元/个的平均价格购买安置用房地下车位。原则上每个被征收公寓式住宅地下室只允许置换一个地下车位,认购确定后车位最终价格根据车位具体区位、大小等因素增减确定。

  地下车位兼具人防功能,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。如被征收公寓式住宅有地下室的,由房屋实施单位以5000元/平方米进行结算,不再计算重置价。

  被征收房屋为公寓式住宅,且为国有土地上房屋的,再按户给予建筑面积20平方米的增购。一套多户的按一户计算。

  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、腾空房屋的,给予临时安置费5元/平方米的奖励及每个车位3万元的奖励。

  1、搬迁费标准:住房面积100平方米以下(含)搬迁费800元;100平方米以上、300平方米以下(含)搬迁费900元;300平方米以上、500平方米以下(含)搬迁费1000元;500平方米以上搬迁费1200元;

  2、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回迁时,实施单位应当支付与搬迁时等额的搬迁费。

  房屋腾空时,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独立报装的水、电、电话、有线电视、宽带网等凭有关证件按现行报装价格给予补偿:

  3、电表、水表统一由电业部门和自来水公司拆除、注销,原电费、水费由被拆迁人在领取腾空顺序号时一次性缴清;

  5、电信宽带凭报停或移机证明,给予补偿企业208元/台、个人308元/台;移动宽带凭报停或移机证明,给予补偿58元/台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