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安“村妇杀手”苏娟落网记

2024-10-06 13:46

  苏娟,1970年出生,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镇的杏山村人,在7年内杀4人,并藏尸菜窖,常年开灯睡觉。

  苏娟曾在宁安市卫校上学,毕业后在东京城镇第二人民医院实习过,并在杏山村当过一段时间的村医。她23岁的时候嫁到邻村,3年后带着儿女回了娘家。

  从2001年开始,苏娟就居住在娘家,和父母以及4个孩子生活在一起,一个是她的亲生女儿,一个是她妹妹的儿子,还有两个是她弟弟的儿女。

  2001年之后,苏娟的父母相继去世,苏娟就一个人带着4个孩子过。她对孩子们很好,尤其对弟弟和妹妹的孩子十分溺爱,“那几个孩子用的书包、文具盒都是村里最好的。”

  据村民说,苏娟能干活,开拖拉机、骑摩托,男人能干的活她都能干。“看不到她闲着的时候。”到了晚上八九点钟,家家户户都休息了,苏娟还要洗衣服,常常洗到后半夜。

  王国胜是杏山村的会计,也是苏家20多年的邻居。他说,苏娟家的经济条件并不好,家里有30多亩田地,她虽靠种地为生,但很大方,花钱从来不计较。

  苏娟的母亲去世后,她就一直在娘家照顾父亲和弟弟妹妹的孩子。由于住前后院,王国胜发现苏娟长年开灯睡觉,“她家的灯都是一宿一宿地点着。”苏娟长年失眠,喜欢抽烟,一天能抽一包。

  2003年2月份,苏娟的妹妹苏宁和丈夫颜强先后从宁波打工回来,因夫妻感情不和,苏宁提出离婚,颜强不同意,还为此用菜刀剁掉了自己的一节手指。感到害怕的苏宁在苏娟的帮助下偷偷离开了杏山村。

  2003年3月的一个晚上,发现媳妇跑掉的颜强气急败坏地来到苏娟家,他抄起菜刀声称要砍死儿子,只要儿子死了,苏宁就能回家。

  苏娟为了阻拦颜强将他推倒在院内,随手捡起一个玻璃瓶砸向颜强的太阳穴,十几分钟后,颜强停止了呼吸。

  杀人后的苏娟很害怕,苏娟的父亲从外面回来看到了这一幕,他没有报警,用四轮农用车装上尸体后拉走了,但父亲并没告诉苏娟是如何处理颜强尸体的。2008年,苏娟的父亲因病去世,颜强的尸体下落成了一个解不开的谜。

  2005年11月,苏娟的弟媳妇李英从宁波打工回来,向苏娟索要打工前寄存在苏娟手中的1.4万元钱。苏娟称为了照看李英家的两个孩子,钱都花光了。李英对此非常生气和苏娟发生了激烈的争吵。

  苏娟认为这些钱都花在了李英家的孩子身上,李英却不依不饶地追要这笔钱,于是产生了杀死李英的想法。

  2005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,父母及弟弟不在家,4个孩子也早早入睡,李英因感冒刚打完点滴在婆家西屋卧床休息,苏娟趁李英身体虚弱之机,用麻绳将自己的弟媳妇活活勒死。

  杀人后,苏娟将李英的尸体抛在菜窖内。为了防止尸体腐烂的臭味被人闻到,5年来,苏娟一直将粪便等垃圾扔进菜窖内。

  2009年3月1日,杏山村刘老大借给苏娟1万元钱,月息1分;2009年6月,苏娟以手头紧为由,从刘老六处又借来5000元钱。2010年4月,刘老大、刘老六先后去苏娟讨要债务,但最后都失去了踪迹。

  2010年5月7日,刘家兄妹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。随后,警方在苏娟家菜窖里发现了两具男尸,正是刘老大和刘老六。

  当警方往出挖掘尸体时,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:菜窖的底部竟然还藏匿着早已腐烂,只剩下白骨和一头长发的第三具尸体……而这些尸体背后的凶手正是苏娟。

  在警方审讯中,据苏娟交代,她杀死刘家兄弟俩并不是为了钱,而是因为他们的性侵犯。

  2010年4月份,弟弟出门打工,苏娟一个人带着孩子生活,刘老大和刘老六经常借帮忙干活的机会骚扰她,刘老六还强行侵犯了她。

  正在她身心疲惫时,她却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宁波与人同居,且对方已经怀孕。苏娟知道后,对自己的这段婚姻彻底死心了,也因此痛恨所有男人。

  于是,她把安眠药粉末装进胶囊里,骗刘家兄弟俩是男性保健品,先后杀死了刘老大和刘老六。

  苏娟在临刑前说,她唯一的愿望就是想见见4个孩子。苏娟的女儿已经14岁了,妹妹苏宁的儿子18岁,而弟弟的女儿12岁,儿子才8岁。如今,4个孩子都离开了杏山村。

  弟弟妹妹的孩子从2001年就和苏娟在一起生活,感情很深厚。弟弟家8岁的儿子一直称呼苏娟为“妈妈”,年幼的他并不知道,正是自己叫了8年“妈妈”的人杀死了他的亲生母亲。

  提到孩子,苏娟痛哭流涕,她说,在4个孩子中,她亲生的女儿最不得宠。她加倍对弟弟妹妹的孩子好,就想要补偿内心的愧疚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