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山东】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食品和建工建材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的通报

2024-08-22 22:41

 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,营造公平有序的检验检测市场环境,枣庄市市场监管局于10月中旬开展食品和建材建工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,检查结果通报如下。

  本次监督检查,枣庄市市场监管局聘请山东省认证认可协会抽调了2名食品行业专家和2名建工建材行业专家,组成了两个检查组。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原则,以“四不两直”方式对1家食品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和2家建工建材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情况实施了现场检查。

 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,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检测行为进一步规范,工作质量持续向好。对3家机构存在违规问题均责令限期改正。

  (一)机构检测行为不规范。现场检查发现,三家机构主要体现在:检测过程中对报告的记录不完善,对检查项目过程记录不规范,检查过程中对标准物质的使用和记录不规范。

  (二)标准物质和样品管理不规范。主要集中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样品管理、仪器设备管理及数据管理措施,标准物质使用和记录过程不规范。

  (三)管理体系运行不规范。本次检查,还发现了机构存在不同程度的内部管理问题,主要体现在体系运行不规范,安全措施不到位,实验室内务不到位,场地未进行有效隔离,人员管理不到位;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相关文件和实验室实际情况不相符,“两张皮”现象比较突出。

  (一)加强立案查处。各区(市)局要依职责,按照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等要求,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,依法依规查处到位,督促整改到位。

  (二)督促问题整改。各区(市)局对涉嫌存在出具不实报告、超范围出具报告等较严重违规的机构,要立即进行立案查处;对存在违规问题,责令限期改正的机构,要立即督促其改正,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应根据相关规定立案查处;对不满足资质认定条件需注销的机构,要立即督促相关机构注销其资质。涉及需生态环境部门调查处理的,要及时进行线索通报,形成监管工作合力。

  (三)加大公开曝光力度。对本次检查处罚结果要及时公开,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山东)、信用中国(山东)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公示,切实构建“一处违法、处处受限”的检验检测社会共治格局。要做好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,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要公开曝光。

  建议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,处罚款。

  报告编号为QCG202304-0017至QCG202304-0021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中未体现样品制样过程;报告编号为JBA202305-0023的水泥报告原始记录未体现凝结时间的检测过程;报告编号为JDC202306-0088至JDC202306-0092的混凝土抗渗检测报告原始记录中未体现逐级加压过程;报告编号为BWB202302-0008的挤塑板检测报告中,燃烧性能检测所附照片中的样品未体现样品唯一性编号;101-3A红外线鼓风干燥箱的管理编号不唯一。

  留样室中水泥备份样品未进行密封保存;防水卷材检测报告FS23060659的原始记录中样品信息不完整,缺少样品状态和样品数量信息;混凝土抗渗试件检测报告KS23091288委托书中样品规格型号描述不规范、样品数量信息不准确,原始记录中不能体现逐级加压的时间;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检测报告GK23091500原始记录中未体现具体检测方法;水泥检测报告SN23080121原始记录未体现凝结时间的检测过程;检测室中设备使用记录表中缺少设备名称、编号等信息。

  机构无网站,并且未以其他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、独立公正从业、履行社会责任、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声明。

  1、编号:滕疾控检字(2023)第2300085号的检验检测报告,“菌落总数”所使用的仪器“恒温培养箱(XJ01-3) 的使用记录中无该样品编号。2、编号:滕疾控检字(2023)第2300081号的检验检测报告,“烷基苯磺酸钠”项目于4月26日使用7230G可见分光光度计进行检测,但该设备的使用记录未登记4月26日的使用情况。